论合同的效力
最近一段时间,很多志同道合的培养以及同仁,与本人经常沟通合同法,对于合同法的精髓版急需总结归纳,本人应约现将合同法的心得总结如下,以备大家一起学习。
合同的效力是合同法的核心,是合同法的精髓。合同的效力是合同对当事人所具有的法律的约束力,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最基本,也是最重要的要求。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目前我国《合同法》以及《民法通则》对合同的效力均作出了相关的规定,但具体到不同性质的合同,其他法律另有特别的规定。笔者就目前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的效力的规定,做浅显的分析,从而简要论述合同的效力。
合同法关于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、无效和未生效三种情况,该分类笔者认为主要从合同的生效要件加以认定,这与民事法律行为应当一致。订立合同是个动态的过程,首先是合同成立,然后是合同是否生效,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有时间的先后之别,这与合同的效力有着直接的关系。合法有效的合同,应当满足主体资格适格,权利义务内容没有违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,形式要件符合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,除此之外订立的合同均是存在瑕疵的合同,该存在瑕疵的合同就是可能是有效的合同,也有可能是无效的合同,也可能是未生效的合同。针对以上的分析,笔者将根据不同的情况,将充分予以阐述。另,由于合同法或其他法律规定,有些合同还需要附条件或附期限方能有效,或者是经有关单位批准或许可方能有效,该内容将在本文中加以简要阐述。
总之,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合同当事人的权益,同时也涉及到具体合同的履行,本文将就合同的效力的涵义以及合同的生效要件加以做浅显的分析,以期揭开解合同效力的面纱。(1)
吴新建律师
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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