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>>建设工程
建设工程案件中的两个问题
[作者:吴新建 来源:本站原创 时间:12-09-03 15:51:51 阅读:次]
不承认“挂靠”的合法性,但处理问题的方式也上通过这样来认定的。本人代理的工程案件就是这样处理下来的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关于没有签定书面合同是否影响合同的成立并生效?
        这是个现实发生的问题,是我的顾问单位提出来的。因为他们公司有一笔50万的尾款,已经追讨了近一年时间,起初建筑公司还承认何时何时给,至少是有个承诺,但到后来就扯皮了,说“由于本工程当初并没有签定合同,实际上我们不存在合同关系,即使有合同也是无效的,因为法律规定了要签定书面合同,我们没签违反了法律规定”。当时他们负责外联的人员一时不知如何回应,就咨询了我。其实,这种说法就是典型的耍赖了。因为这涉及到合同理论上的一个重要原理-----合同的实际成立。对此,我国《合同法》规定得很清楚: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但同时也规定了,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,如果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,另一方当事人接受的,合同成立。虽然没有签定书面合同,但该公司已实际付款300多万,并办理了工程的决算书,这些行为已足够代表该公司已接受了履行、合同已实际成立。

        总之,工程案件中的细节问题相当的繁多,需要在非诉阶段针对具体情况做好一些应对措施。才能保障在诉讼(仲裁)中处于有利地位。

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

律    师:吴新建

电话:13832321707 

|<< << < 1 2 > >> >>|
关于我们
河北法律顾问团由具有共同信念的律师 组建而成,运用集体智慧将整个团队的人 力、物力优化配置,提供一流的专业法律服 务。
服务特色:每个案件的完成都需要多项技 能及丰富经验,律师团队能够做到律师个人 无法达到的效果。我们提供"会诊式律师服 务":重大复杂案件由至少3名以上专业律 师共同进行"把脉确诊"。借助集体的智慧 和力量,准确分析案情,为当事人提供更为 有力的法律帮助。
联系方式

在线咨询:QQ 472047380
          QQ 61429047
热线电话:15031105685 13831167223
          13832321707       
0311-0311-87602124、0311-87602142

传 真:0311—87602051
电子邮件:sjzjyls@163.com
邮政编码:050051
地 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138号北华律师楼五层(中华北大街与新华路交口西行50米路南、新华区法院东行50米) 乘车路线:1路、8路、34路、23路、30路、317路-(新百广场下车)或9路、114路、96路-(石房大厦下车)

诉讼费用快速计算
输入标的金额
费用结果
注:
⒈主要适用于标的明确的财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计算。
⒉诉讼费用计算结果仅作参考,具体以法院收费为准。更多具体标准详见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