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工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范围、建设工期、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、工程质量、工程造价、技术资料交付时间、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、拨款和结算、竣工验收、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、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。
建设工程中事关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条款是工程结算,而影响工程结算的主要涉及三个方面:工程质量、工程期限和工程价款。
工程质量,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具体条件,也是这一工程区别其他同类工程的具体特征。
工程期限,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完工并交付验收的时间。
工程价款,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施工人为其施工建设的代价。
如果备案和未备案的两份施工合同在建设工期、施工质量、计付价款等方面发生变化,当无疑义属于实质性内容的变化,未备案的合同应属于无效的“黑合同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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