盗窃罪的辩护
最近看了不少网站以及博客,看到了很多律师写的辩护词,本律师感觉非常的痛心,为什么法院的法官、检察院的检察官瞧不起律师来,理由很简单,律师的水平(指的是部分律师)实在太低了,低的让人不能相信。今天有幸在此将律师的辩护说一下,请各位同行给予指正,以其和大家一起共勉。
现在针对盗窃罪的辩护,浅显的分析一下,律师如何辩护,从何来辩护。因时间问题,我在此不说具体的案件,只是根据本律师多年的经验简单的做一次分析辩护的构造。
一、律师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是不同的。
我们是律师,不是法律工作者,因此要有独特的想法和自身的技巧。刑事案件辩护是如何做的呢?律师辩护是从两个方面辩护的,一是,实体法;二是,程序法。这个是辩护的关键,这也是不同于民事案件的。民事案件的辩论是围绕着法律关系的主体、客体和内容辩论的。而刑事案件却不是,是围绕着犯罪的构成,来辩护的,以及围绕着程序辩护的。这是根本性的区别。
二、辩护要有辩护的点,不是眉毛胡子一起抓。
侦查机关以及公诉机关的证明被告人有罪,需要提供的证据非常的多,并且证据的证明力要非常的坚实,一旦不坚实的话,那么这个案件是经不起推敲的。我们律师要做的,就是将对方的证据打掉,让他们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。另外,我们要做的,还有关于有罪无罪、此罪、彼罪的辩护,因此我们的机会非常的多,但是只要有一点,被我们给攻破了,事情就简单了。因此,我们律师只要抓住那个点,就足够了。
三、兜底性辩护。
假如实在没有辩护的角度了,或是你就是新手(初学者、经验不丰富者),你也不要着急,你就从从轻、犯罪心理等来说,这样也不会得到公诉人以及法官的取笑。
以上内容请初学者以及经验不丰富者,认真学习,请不要闹笑话了。
吴 新 建 律师
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
电话:13832321707